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保障民警职工人身权益,增强民警的纪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身份意识,确保民警本人、家属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沙河监狱出台五项措施,力求实效,防患未然。
一是出台《沙河监狱民警工作时间以外管理规定》,并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全体民警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避免民警在工作时间以外因失去组织监督而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树立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确保民警的人身安全。
二是注重教育,开讲宣传,邀请五团交警大队民警到监狱为全体民警职工讲授一堂深刻的道路交通安全课,通过课程教育,使民警熟知法律知识,掌握自救技巧,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
三是对监狱所有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清查治理行动,要求证照齐全方可上路,对未按照要求办理摩托车牌照的民警,限期办理,预期未办理不得上路,并纳入监狱绩效考评予以考核。
四是与监狱全体民警职工签订《沙河监狱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对民警在行为上进行约束,使其摒弃原有的不良的道路交通习惯,抵制麻痹大意思想,自觉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
五是为民警职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350元每人每年,最高赔付20万元,经监狱与保险公司积极协商,保险公司同意民警家属根据自身需要自费参与购买团体意外险的最大赔付优惠。
通过以上五项措施的实施,有效的提高了民警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进一步提高民警队伍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学习作风、生活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