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包头监狱高度重视警务督察工作,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目标出发,突出“全、细、严、真”,通过警务督察促进作风转变,保障监狱持续健康发展。
督察人员突出“全”。监狱领导、机关总值班、警务督察队、防暴队、应急指挥中心全员纳入督察体系,分工配合。机关总值班每人每天至少发现两个问题,督察分队每10天发一期《督察通报》,防暴队和应急指挥中心每周出一期《检查总结》,并由政治处根据以上通报或总结予以核查处理。
督察内容突出“细”。监狱坚持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跟踪督察三结合,具体细化为以下三个部分:首先从小事入手,从警察的着装和上下班抓起,在细微处下功夫。其次从大事着眼,监狱主要工作是执法工作,督察人员在日常督察中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进行精细督察,从警察到岗到位情况,到现场处置情况,再到安全隐患排查,逐个环节进行提醒和警示,杜绝发生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再次是从苗头性问题防范,如重大节假日和监狱相关活动等特殊时间段,重点督察有无违反“六条禁令”等苗头,做到提前预警,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督察组织突出“严”。监狱每周定期召开督察会议,明确督察重点内容。坚持“一周一重点,十天一通报”做法。每周明确一个重点开展检查,每10天编发1期警务督察通报,及时发现查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将落实好的通报中给予表扬,使警务督察不但达到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的目的,也起到宣传政策、答疑解惑的作用;监狱党委每月听取警务督察情况报告,具体点评批示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了监狱警务督察工作真正落实。
督察效果突出“真”。监狱督察始终“严”字当头,针对警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对督察到的问题当场发放《纠错通知单》和《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察,在LED滚动屏、《督察通报》上进行“实名通报”, 把督察情况与警察个绩效考核挂钩,建立警察月考核台账,每月定期发放《警察日常考核情况通报》,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努力使督察结果成为警察发现问题和不足的“显微镜”,成为领导了解情况的“显示屏”,成为广大警察强化自身约束的“警示钟”。
供稿人:侯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