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塘监狱召开罪犯刑事奖励大会

时间:2014-09-04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通讯员韦寿华潘晓玉张米翔)8月27日,广西区黎塘监狱召开罪犯刑事奖励大会。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法官、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驻黎塘监狱检察室领导、驻监武警大队领导、黎塘监狱领导、机关科室领导、各监区警察及全体服刑人员参加了奖励大会。

黎塘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钟峰在会上要求服刑人员积极投身于监狱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监区创建活动中,增强身份意识,自觉接受改造,用《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来严格约束自己,安心改造,诚实改造,平安改造,争做改造的表率。

黎塘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潘业任宣布了服刑人员队列操练、唱歌、背诵比赛成绩,表彰了获奖监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宣读了刑事裁定书,该监狱共有27名服刑人员被依法裁定减刑假释。其中,减刑13人,减余刑释放4人,假释10人。该监狱刑罚执行科和各监区有序组织安排好减余刑、假释人员的检查、离监释放等工作。奖励大会结束,14名获得减刑、假释人员满怀喜悦地走出监狱大门,领取释放证明和回家路费,回归社会,重获新生。

黎塘监狱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查,对不符合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坚决不报,坚持“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环节的责任,严防司法腐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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