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早上,临近中秋节,接见室依旧紧张而忙碌着。
“第25号请到窗口办理业务”。
一对母子模样的人来到了窗口,递来两张身份证:“来看钟某,之前来看过了的。”
我登入系统一看,只有梁某有接见记录,钟某没有。于是请钟某提供户口本。钟某便叫来梁某拿来户口本。核对一致后请钟某坐下拍照认证。拍照的时候一看,钟某本人和身份证上的形象似乎并不一致。
我便问钟某,你是多少年出生的?此时他扭头向旁边的阿姨说了句土白话,我以为他没有听到,便再问了一次,麻烦你说一下你的出生日期。他依然扭头和阿姨说着什么。
此时我觉得有些不对了,马上站起来跟他说,你自己的出生日期你都不记得了,阿姨你不要说话,不要回答他。钟某居然回答说我记不清楚了,然后忽略我的话语继续土白话沟通了几句,钟某回答说,81年生的。
有猫腻!
慎重起见,我将他的身份证拿到另一个窗口请周姐一起确认一下。仔细看了照片中的人是小眼睛,单眼皮的感觉,来人却是大眼睛,双眼皮。当下我们就指出他的问题所在。他立刻就不出声了。
对于钟某梁某冒用他人证件,扰乱监狱会见秩序的行为,根据梧州监狱会见管理规定,不能安排会见。经过接见室的商量讨论,梁某系服刑人员钟某的母亲,证件齐全。而现在临近中秋,从有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角度考虑,对其母亲进行批评教育后,还是给她办理了会见手续。对于冒用证件的钟某则不予安排。
会见室的工作量大且繁琐,但是依然要认真谨慎审核办理会见手续,在坚持原则的同时要以人为本,从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角度多考虑,做好会见审查工作。
(梧州监狱 卢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