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四监狱发展党员工作“严守三关”

时间:2014-09-23信息来源:新疆第四监狱作者:

 

(通讯员:邵微微)近年来,新疆第四监狱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始终坚持党员标准,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力度,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保证了队伍的“血液纯正”。

坚持教育培养,严把“质量关”。为切实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该监狱采取支部中“推荐”,工作中“挑选”,优秀青年中“培育”等方式,为发展党员注入“源头活水”。在此基础上,6月份组织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将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全部覆盖到培训范围,并在集中培训过程中,专门设立测试环节,要求全体参训人员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时间达不到要求,以及考试不合格者当年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为进一步树立和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坚持全面衡量,严把 “责任关”。第四监狱始终把做好发展党员规划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下发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通过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发展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着力把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各党支部实行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明确规定培养联系人、支部书记职责。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本支部年终评先选优挂钩,坚持考核通报制度,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得到认真有效落实。

坚持党员标准,严把“入口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第四监狱始终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把坚定信念、严守纪律、牢记宗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作为新时期党员的标准,着重看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坚持把政治上过硬的发展对象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保证队伍的“血液纯正”,经过重重筛选,新吸收预备党员3名,切实做到了六个“不发展”,即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集中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公示和党员大会进行表决通过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群众认可度低,宗旨意识不强的不发展;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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