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职能转变和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改进目标绩效管理措施》的要求,切实加强目标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贵州省戒毒管理局制定了《贵州省戒毒管理系统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方式、组织领导、计分和否定性指标等,规范了全省戒毒系统的考评办法。
为检查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9月22日,省戒毒管理局糜蕴秋副局长一行到贵州省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检查目标绩效完成情况,所党委书记、所长封勇,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袁成相,副所长张居胜,副所长梁健及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参加汇报。封勇所长向糜副局长一行汇报了安顺所今年以来,在转变工作职能、维护场所安全、做好戒毒管理、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强化生产安全、加强生活管理和医疗卫生工作,以及在民警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按照省局的目标绩效管理要求,实实在在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目标绩效管理人员陈波就今年制定的新办法、计分方式及采取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进行了说明,并对安顺所的目标绩效管理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糜蕴秋副局长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强化戒毒职能的转变和机制的创新;三是要围绕场所稳定,做好提高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工作,加强医疗、生活卫生等方面的措施;四是要加强心理咨询的深度工作,探索心理咨询的科学模式;五是目标绩效管理的目的,一句话,就是为了确保场所安全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