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监狱改进警务督察工作方式确保持续安全稳定

时间:2014-10-13信息来源:钦州监狱作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对我区监狱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二会一赛”和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认真汲取外省监狱、看守所罪犯脱逃案件的深刻教训,钦州监狱党委高度重视警务督察工作,充分发挥警务督察工作在监管安全工作中“保驾护航”作用,在随警督察、专项督察、现场督察等传统督察方式的前提下,不断推陈出新,创造性地开展督察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倒向督察。针对日常督察中发现的监管安全、生产安全隐患,警务督察队采取问题倒查的方式进行督察。即当天发现的问题,对相关监区或部门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如到期拒不整改,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以树立警务督察工作的权威。

二是加强网络督察。钦州监狱充分利用覆盖全监狱先进的网络设施,指定专职人员,对基层一线警察在执勤期间的所有行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发现履职不到位、执勤不认真等情况时,及时打电话进行提醒;发现严重违反监管制度的行为,以视频为依据,按照监狱警察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改变日常督察的方式。结合上级的部署以及监狱执法、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做到月有计划,周有重点,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察活动,每周确定一项督察重点内容,使督察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督察。改变过去日常督察“胡子眉毛一把抓”的传统做法,延伸督察工作时间,扩展警务督察工作覆盖面,不留工作死角。

四是建立督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改变过去督察队一家“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做法。当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或各监区普遍存在同类问题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在监狱分管领导的主持下,邀请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狠抓问题的整改,将事故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是警务督察与警察绩效考核挂钩。改变以往警务督察重通报轻处理的做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根据《钦州监狱人民警察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钦州监狱警察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将警务督察工作与警察绩效、年度考核、教育培训、警察福利挂起钩来,从而增强警察履职尽责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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