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萨拉齐监狱从三个方面确保绩效考核的实效性

时间:2014-10-28信息来源:内蒙古萨拉齐监狱作者:

 

8月份以来,内蒙古萨拉齐监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关于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三个方面保证了绩效考核在日常运行中的实效性。

一、细化考核目标。根据职能和任务,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实现考核对象的全覆盖。对监狱全体在职民警进行考核层次的划分,共分三个层次,一是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各监区和考核,二是各监区、两队两室、机关各科室、企业各科室对本单位民警、职工的考核,三是政治处牵头、考核办、办公室、安监科和各监区对机关科室、企业科室的考核。在考核过程中,依据各自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分别制定考评指标,同时,为凸显指标的工作导向性,对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及开展的创新性工作,适当加大了考评中的权重。

二、明确考核办法。为确保考评机制的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监狱制定出台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科学的考评机制,确定了各科室、各监区每月的工作任务,根据任务对监狱在职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评,建立由共性目标、业务目标,自评、综合测评等方法构成的考核体系,统计出最后得分,经反馈无误后,根据得分情况进行奖惩。

三、抓好管理落实。在日常管理上,由监狱企业办和政治处相互配合,统一协调。在具体考核过程中,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台帐、日常督察发现问题是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目标落实过程中,非客观因素当月不能按时推进的,未完成计划工作任务的,建议适当扣分处理。要求严格做到每月一次总结并进行量化考核打分、汇总、公示。

通过近阶段的运行情况看,萨拉齐监狱民警绩效考核工作逐步由“虚”变“实”,由“粗”变“精”, 从而确保了绩效考核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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