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监狱建立全新管理模式,做好老弱病残罪犯管理教育

时间:2014-11-01信息来源:江西省赣州监狱作者:

老弱病残罪犯既是改造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又是改造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为了做好老弱病残罪犯的管理教育,赣州监狱经过多年摸索,结合老弱病残罪犯病情特点、身体缺陷、亲情缺失等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建立全新的管理模式,彰显司法人性。

一是管理系统化,提高老弱病残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赣州监狱针对危重病犯和常年患病罪犯,在监狱医院专门开辟病房,配置专人进行集中管理和治疗;对身体健康状况普遍差的罪犯,根据司法部规定的饮食标准,适当上调;针对有心理疾病,情绪容易波动的罪犯,适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二是管理分类化,增强老弱病残罪犯教育改造针对性。既把老弱病残罪犯当作“罪犯”来管理,发挥监狱的惩戒作用,促进老弱病残罪犯悔过自新,又把老弱病残罪犯以“非常罪犯”来管理,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残疾、传染性疾病、精神病、重病犯等几个种类进行分类关押,集中管理,防止在老弱病残罪犯群体中发生事故或者不良事件。

特别是对精神异常犯,在日常管理教育当中,从押犯的实际出发,一方面准确把握每一名精神异常犯的不同人生经历,找准问题的症结,因人施治,提高精神异常犯的综合认知。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有效防治他们因过激考虑问题而导致神经错乱。另一方面加强对精神异常犯的监护,为他们提供一个较为安静的改造环境,尽量减少精神异常犯之间过多接触或者外界因素的刺激,从而降低发病率。

三是管理专业化,发挥心理矫治在教育改造中的积极作用。由于生理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思维障碍、适应障碍、焦虑障碍、人格障碍以及妄想症等心理障碍在这个特殊群体当中普遍存在,因此,监狱在结合罪犯服刑指导中心开展工作的基础上,邀请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精神病专家到监狱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提升心理矫治工作水平,促进老弱病残罪犯健康心理养成。

    四是管理人文化,凸显司法和谐性。监狱在管理过程中,融入人文化执法元素,利用亲情、友情的力量感化罪犯,建立和谐的改造关系。加大对老弱病残的帮扶力度,扩大覆盖面,使监狱的老病残犯100%都能享受到监狱的帮扶政策;对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或由于家庭关系决裂,亲人不愿对其进行照管的老弱病残罪犯,建立援助机制;对长年无人探访的重病犯、老年犯,建立罪犯家属访谈制度、罪犯患病告知亲属制度等,帮助他们寻回亲情,以人文关爱来感化这些特殊群体,实现监管改造的根本目的。(江西省赣州监狱  吴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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