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人生如戏,跌宕起伏,不如意时十之八九。对于失足者来说,或有意,或过失,都需要在狱中苦度人生低谷,赎罪忏悔,说罪有应得也无可厚非。而作为和睦家庭中的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自己的一举一动,喜怒哀乐,点点滴滴,无时不刻都在牵动着一颗颗翘首以盼的心,这是真情的流露,也是人性的本能,更是特定环境下苦泪与惆怅、包容与希望的流淌交融。然而,就算高墙内外如何牵肠挂肚、凄凄惨惨,依旧有不少泯灭良知的宵小,以“情愫”为幌,以“义气”饵,干起了令咫尺天涯的双方更受煎熬的无耻行径,不但严重损害了服刑人员和家属的利益,也极大地玷污了监狱司法机关的威严形象。
近段时间以来,不少监狱单位有服刑人员家属来访、咨询和举报,反映接到自诩是单位民警或者相关人员电话,声称“你家服刑的亲人有什么什么情况,需要家属拿出多少多少财帛,进而方便在息事宁人或者其减刑、假释、保外等操作中帮忙上下打点”。一方面家属并不是十分相信对方的言语,略知有诈,但另一方面鉴于监狱信息的封闭性和滞后性,内心确实有些许忐忑,因此对人对事也抱有空穴来风的态度,也就容易造成上当受骗的后果。
其实,这种诈骗现象历来就有,只是最近尤其凸显。不少服刑人员和家属都存在这样一个疑问:骗子是如何知道家人的联系方式的,为何又对自己的情况了解的如此细致和真实,导致对方在诈骗过程中描述的惟妙惟肖、头头是道,让人不得不相信那些所谓的“真实谎言”。诚然,每一个骗子都具有一定的“智商”,他们为了诈骗成功,往往无所不用其极,绞尽脑汁,花言巧语,无孔不入,竭尽所能的搜集有利于行骗的信息和证据;然而,另一个方面,服刑人员个人信息的泄露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更是造成相应恶果的直接原因。
如今,手机已经成了不可或缺的随身物品之一,但享受方便快捷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无休止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这其实就是个人信息泄露的后果。在当前监狱管理系统中,能够与外界进行直接联系的网络、移动、传输的设备与终端基本上是被禁止使用的,就算有所端口,能被外界查到甚至被“黑”到的也基本上是服刑人员的一些常态和本质的东西,比如说姓名、性别、刑种、刑期等等,而服刑人员动态的日常表现却是无法窃取的,必须要“实实在在”的身边人才能知晓,这类人,也只有同改和民警两大群体。
如此,问题就来了,到底是哪部分人会泄露呢。其实,乐观一点说,同改会,想的严重一点,民警中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也有可能参与到这种不法活动来:
首曰前者:每一个服刑人员都是有自己改造小圈子的,有要好的同改,双方日常吃喝拉撒基本上都在一起,对各自的改造生活细节也就了解的十分透彻和详细,尤其面对着寂寞、孤独和压抑,也会时而不时的互诉衷肠,因此透露出的些许更加隐秘性的私人信息会被对方得知。众所周知,除了个别交通肇事、过失犯罪、经济职务类的人之外,大多数的服刑人员都是具有一定的罪恶隐蔽性和劣根性的,他们在监狱服刑,迫于改造压力和“减假保分奖”的利益驱动,必会存在着“假性改造”的情况,极有可能并没有完全的自我荡涤和净化,因此怀揣着种种不良心性的他们一旦刑满走出高墙,面对着暂时困顿的生活现状和机遇性的诱惑,就极有可能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某些尚未释放的同改的改造信息与其家属联系达到骗钱骗色的目的。甚至于,有些服刑人员过于相信某某为“过命的兄弟”,在对方刑满时还千叮万嘱让其与自己家人联系办什么事或者解决什么问题,主动提供家人信息或者偷带信件并提前跟家里打招呼,造成了种种引狼入室的愚昧之举,结果,常常是该办的事没办,反而遭受到了不少欺骗、要挟、无赖和伪善,而自己在狱中却是“无能为也已”。
再曰后者:当前的监狱人民警察,年轻的大多经过高等教育的熏陶和正规理论实践的培育,年长者也多是艰苦奋斗和久经考验的老一辈,都是具有一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新时代政法工作者。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鱼龙混杂和良莠不齐的人力资源情况在任何一个组织都是普遍存在的,因此监狱系统里也势必窝藏着一小撮“画皮”之徒,警服身上穿,罪恶心中生,他们往往想到的并不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而是想方设法的利用手中的职权来谋取不义之财,故而,索贿和诈骗就成为了主要的“谋生”手段。在诈骗过程中,有时他们会提供信息给一个中间人让其进行,有时则会自己直接实施,种种利欲熏心的想法和手段不一而足,令人十分不齿和痛心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