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特殊考场

---记渭南监狱三十年高等自学考试

时间:2014-11-03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通讯员 许安乐)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形势,贯彻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的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从1985年春季起,渭南监狱结合服刑人员的实际,在省、市招办和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狱内开设了我省第一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使高教自学考试这朵奇葩在狱内绽放。从开设至今,已经历了三十个春秋,在历届监狱领导、全体警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狱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渭南监狱落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提高改造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为服刑人员新生就业打下了一个良好的文化基础。

经历了三十载风雨而不间断,渭南监狱考点多次被评为市级合格考点,两次被评为省级标准化考点,2009年被评为国家优秀考点。渭南监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举办了60次218场考试,从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公共关系学到工商管理、广告、市场营销、行政管理、法律、经济学、国际经济法,共开考专业23门,报考人数累计4094人,合格单科2292科,共计有136人取得毕业证书,其中14人获得本科毕业证书,99人取得大专毕业证书,使监狱的学历教育取得了丰硕成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在狱内设立30年以来,监狱把教育人、改造人作为实现教育改造目标的第一要务,其中,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良性发展给予了特别的倾斜与投入。监狱教育部门认为,接受教育是服刑人员的强制性义务,而监狱教育又应是一个有包容性的平台。服刑人员在这个平台上可以提高自己的基础文化水平,提高自己的人格素养,可以由这个平台追求自己的生活理想,向更高的文化知识层次迈进。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一平台正好满足了好学上进、具有一定学历的服刑人员自我深造的需求,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渭南监狱这样一个重刑犯监狱就有强烈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在自学考试工作中,渭南监狱考点考务办公室狠抓考风考纪,严肃考场纪律,每次考试考点负责人、监考干警及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则》、《渭南监狱自考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办事,忠于职守,规范考试监考程序,敢于严肃查处作弊行为,及时纠正违规现象,30年以来从未发生考场集体舞弊及管理责任事件发生。维护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严肃性,维护了考点声誉。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教育改造罪犯中的社会化功能。

渭南监狱狱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彰显了监狱传统教育改造的创新思路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凝结着各级领导的心血,折射了渭南监狱教育模式的成功。引导更多的服刑人员利用狱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一教育资源,实现自身改造目标;利用狱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一梦想,实现自己的大学梦。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其新生后就业谋生能力,使当年的冥顽之徒,化为和谐社会里的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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