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平南监狱始终高度重视警察队伍建设,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或将矛盾化解,或用刚性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推动队伍建设规范化,并在规范化中不断发展。2011年以来,监狱没有发生因警察违规被政纪、党纪处分的情况,队伍始终保持稳定,执行力得到不断提升。
制度建设突出“立”
广西平南监狱注重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根据队伍形势发展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几年来,监狱相继出台了《劳动现场管理警察岗位职责》、《罪犯“三大现场”管理警察工作规范》、《平南监狱警力配置及时补足机制》和《警察请假及工资待遇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平南监狱警察管理规定》,对劳动现场管理岗位职责、警力配置以及警察请假等重新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夯实基础。针对个别监区领导岗位以及分监区领导出现职责不明确、不统一的情况,监狱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反复分析、研究,出台了《平南监狱监区领导岗位职责》和《平南监狱分监区领导岗位职责》,对监区各个领导岗位职责进行统一规划并细化,有效避免了同一岗位领导因所处监区不同,职责也不同的情况。
强化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突出“严”
一是强化中层领导及分监区领导的绩效考核责任。例如,根据监狱制定的平南监狱贯彻《广西监狱人民警察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第四大点,其中作了八条规定因本单位或本单位警察被扣分中层领导“被负连带责任”的共14种情形;根据去年出台的《平南监狱绩效考核补充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规定了如发生经管教部门认定的危害监管安全的事故、事件或案件(含预谋)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分的几种情形。通过这些严厉的、看得见、摸得着、使得着的规定,有力督促了中层领导“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弥补了制度短板。
二是强化素质能力培训。监狱严格抓好中层领导干部两个时段的培训工作,一个是在晋升为科级(含分监区级)领导职务的,年内必须接受相应的岗位能力培训;另一个是加大平时的培训力度,坚持“走出去”的培训思路,除了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到监狱来授课外,每年投入不少经费组织中层领导到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接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侧重于对其知识面、执行力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如思路开拓、提高综合素质等,通过素质能力培训,充分发挥中层领导干部作为中坚力量、“关键的”少数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绩效结果运用突出“实”
广西平南监狱根据《广西监狱人民警察绩效考核办法》,结合监狱实际,出台了关于贯彻绩效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层次的警察的管理,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充分运用绩效的评价、导向功能,让约束硬起来。
一是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监狱尝试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有效破解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坏一样的难题。监狱规定了以警察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被扣或累计被扣多少,作为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基本依据,如若警察年内绩效考核一次性被扣5分(含)以上或绩效考核累计被告扣20分(含)以上,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一次性被扣30分(含)以上或绩效考核累计被扣50分(含)以上的,原则上评为基本称职;一次性被扣50分以上或绩效考核累计被扣60分(含)以上的原则上评为不称职。
二是警察晋职、培训、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监狱规定,以绩效考核等次为标准,严格评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如警察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不达95分或绩效考核一次性被扣10分(含)以上或绩效考核累计被扣20分(含)以上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以及提任职务资格;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不达85分或绩效考核一次性被扣20分(含)以上或绩效考核累计被扣30分(含)以上的当年不能晋升职务以及当年和次年原则上不外派培训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