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戒毒管理局警务督察执法监督组到五原戒毒所督察指导工作

时间:2014-11-10信息来源:内蒙古五原戒毒所作者:

 

李建书记考察民警“五不允许”及执法执行制度应知应会掌握情况

自治区戒毒局执法监督员、著名作曲家左如云女士帮教戒毒人员

警务督察执法监督人员对我所监控指挥中心进行检查

警务督察组对民警值班室警用装备进行检查

警务督察组成员管理办杨永春同志检查工具收发登记薄

2014年11月6日至7日,自治区戒毒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建带领警务督察组成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张俊斐、政治部副主任朱黎霞、管理科杨永春、自治区赛罕戒毒所副调研员王胜利,以及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执法监督员、锡林郭勒盟国税局长陈月梅局长、著名作曲家、社会活动家左如云老师一行就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警务督察工作、场所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在检查指导过程中,一行先后深入场所戒毒人员宿舍、食堂、习艺车间、医院、教育矫治中心、体育文化活动中心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举行民警、学员座谈会以及对25名戒毒人员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警务督察工作、场所文化建设进行实地调研指导。

在交换意见时,警务督察执法监督组认为,五原戒毒所民警着装规范、精神风貌好,执法、执行制度比较到位;从优待警非常到位,在全面改善民警物质生活的基础上,又新投入使用的体育文化活动中心,进一步丰富了青年民警精神生活;注重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戒毒人员行为规范较好。

同时对督察发现的个别大队劳动工具未及时收回、服装布料随意堆放、门卫值班记录不如实登记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会上督察组组长、戒毒局纪委李建书记在要求做好上述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我所下步工作又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认真贯彻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精神,对民警进行经常性廉政教育,严格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提出的“五个绝对不允许”,切实加强警务督察和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所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所纪委的监督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意见,结合所情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四、场所文化建设要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依法执法、依法治警贯彻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

五、针对自治区政法委提出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活动做好自查工作。

王聪明所长代表所党委表了态:对督察组发现的工作亮点我们一定要继续发扬并保持下去。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建议要专题召开所务会研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在区局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情况报告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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