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永刚、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绍华和鹿寨地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文斌一行15人,到桂中监狱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崔检察长一行在自治区监狱局刑罚执行处处长黄世峰、桂中监狱监狱长李保富、政委黄建勋、副监狱长韦鹏辉和李斯育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二工场八监区监控室和机关办公楼驻监监察室执法监控室,认真了解该监狱内部管理和执法情况,不时向桂中监狱领导仔细询问监狱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情况,并就该监狱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相关文件精神,监狱在实际工作中对“三类”罪犯的管理、刑罚执行等情况与监狱领导进行热烈探讨。
在二工场监控室,崔检察长与值班的警察亲切握手,并饶有兴趣地坐在监控屏幕前仔细查看设备运行状况,不时询问“禁闭室在哪儿,罪犯的禁闭时间一般是多长”等等该监狱的具体执法工作,并向随同的检察室人员详细了解驻监监察室依托监狱信息平台,对监狱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情况。崔检查长对该监狱信息化执法监督以及安全防控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很不错,我到了10所监狱,桂中监狱是最好的”。
崔检察长还认真查看了罪犯接见室的狱务公开栏,以及驻监检察室对该监狱的执法监督情况,对该监狱与驻监检察室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直是公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据了解,桂中监狱多年来一直在该项执法工作中实现“零”差错。
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我监狱“重标准、重程序、重监督、重成效”,着力完善重点执法环节和执法公开体系。同时,驻监检察室也能依法严格监督,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了执法活动的廉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