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一师花桥监狱组织学习司法部新《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时间:2014-12-14信息来源:兵团第一师花桥监狱作者:

 阿拉尔12月13日(张展)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司法部近期以部长令颁发了修订后的130号《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此《规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是2003年4月2日司法部以部长令颁发的77号令。《规定》执行十一年来第一次进行修订,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程序规定。

新规定这次修改,首先是对办案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落实,责任更加清晰明确;其次是进一步加大了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力度,从过去的列席会议到现在的审核批准,监督责任更加具体;第三,罪犯假释的相关材料增加了县级司法机关对罪犯假释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使监狱充分考虑社会安全问题;第四,对职务犯的减假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体现政府对职务犯减假工作的重视。

近日,第一师花桥监狱组织全体民警对新规定进行了详细的学习,监狱长范开鸿说:“我们通过认真学习规定,才能准确的执行规定,我们不仅要追求法律的实体公正,还要追求法律的程序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减刑假释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兵团监狱管理局面向全体服刑人员的《新生》报全文刊发了此《规定》,监狱同时组织服刑人员学习了新规定,保证每个小组有一份《新生》报来自学。服刑人员黄某某说:“2571期《新生》报一拿到手,我就认认真真地把新的《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看了三遍,通过监狱组织的学习,进一步理解了《规定》的内容,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一定积极改造,荣获减刑,早日新生!”


 


 


 

作者:张展

单位:第一师花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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