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左占磊)为强化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升监狱个别教育工作的水平,新疆新收犯监狱以四项措施推进服刑人员个别教育工作。
突出个别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按照入监初期、服刑中期、即将刑释服刑人员三种方式开展工作,针对新入监服刑人员,开展入监适应性教育、认罪服法、行为规范教育,讲解监狱各项政策规定,强化身份意识;针对服刑中期服刑人员,主要以激励其改造积极性为主,围绕如何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注重加强法律法规、道德常识、文明礼仪、中华传统文化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教育,从而提高改造的主动性;针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主要以告知就业形势,对社会有较为全面和整体的认知,促其增强就业创业的希望。
突出个别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将教育形式由原来个别教育的被动式谈话转为双向互动式的交流和沟通,在民警开展教育谈话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服刑人员定期进行思想汇报、书写改造周记及有效利用情绪晴雨表等方式,按照“一人一策、一人多策”的工作方法制定方案,采取“一对一”、“多对一”、“分组转化”等形式开展有效的个别矫治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最终达到转化的目的。
认真做好帮扶工作。监狱与新疆师范大学及社区积极协调,进一步细化了志愿者结对帮教协议,多名志愿者走进监狱,以心理咨询、困难帮扶等为主题,开展“分类结对”帮扶工作,与帮扶对象签订了《个体帮教协议书》,经常邀请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社会就业形势帮教活动,使服刑人员在掌握相关形势政策的同时,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改造信心进一步增强。
强化心理教育工作的实效。监狱积极发挥民警心理咨询师的作用,延伸心理咨询工作触角,在个别谈话中掌握服刑人员心理特点,建立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档案,为开展个别教育提供科学的依据,运用心理学基本原理,从如何进行自我调适、如何控制情绪等方面入手,指导服刑人员明确改造方向,克服悲观心理,树立改造信心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