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监狱干警职业压力问题刍议

时间:2014-12-20信息来源:贵州省东坡监狱作者:

 目前,基层监狱干警的最大的就业压力是职业风险日趋加大,担心因监管“四防”事故被追究责任。在现行监狱管理体制对干警履职的免责条款不明晰的情况下,一旦监狱出现事故,不管政府提供给监狱干警的工作条件如何,不管罪犯个人的主客因素如何,不管监狱干警的实际履职情况如何,一旦出现事故,都要有监狱干警来承担责任。基层监狱干警的精神状态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如履薄冰,深感执法环境日趋恶化。以致有的干警长叹:犯人自杀,干警陪葬;自己能不能干到退休年限,哪天被处理都不知道,听天由命吧……希望能有一天,监狱发事故后,能像处理交通事故一样,责任划分清晰,一目了然。

目前,基层监狱干警职业压力大的原因,除了职业风险高、干警工作能力和敬业意识不足等因素之外,其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警改善待遇渠道单一。在现行监狱管理体制条件下,干警的待遇与其职级紧密挂钩。目前,干警改善待遇的渠道主要是通过拼职级晋升来实现。根据编制管规定,基层监狱干警获得晋升领导职务的机会十分有限,而晋升非领导职务的职数也有限,囿于学历等因素,一些工作二三十年的干警至今仍科员,对从事监狱工作的前景感到迷茫与失望。虽然上级有在干部选拔、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方面要向一线干警倾斜的原则性要求,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囿于种种原因而难以得到充分体现。即或是基层监狱在干部选拔、非领导职务晋升、行政奖励等方面体现了向一线干警倾斜,也十分有限,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一些年龄偏大、职级晋升无望的干警,面对工作压力大,外出培训机会少,自行谋生技能差,在监狱工作改善自身待遇的渠道又单一、收入有限等现实面前,有的只得选择提前退休(如某监狱2012年以来已办理了8名干警提前退休,有的提前退休时,其年龄仅为49岁),有的干警囿于种种原因,只得继续在基层监狱苦熬,全然没有感到从事监狱工作的快乐感与自豪感。

(二)干警权利保障不足。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罪犯的年龄结构、犯罪性质等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暴力对抗干警管理等现象日趋突显,罪犯不认罪服法、对抗干警管理、袭击干警,甚至杀害干警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警察法》出台虽然涵盖监狱干警,但监狱干警只是一个参照,法律支撑不足;《监狱法》虽然明确了监狱的管理者的身份(人民警察),明确了监狱经费的来源;但综观《监狱法》,保障罪犯权利的条款多,指导基层监狱干警开展工作和保护干警权利的条款少,干警权利不明晰,权利保障不足。《监狱法》发布二十年来,《刑法》、《刑诉法》等已作了数次修改,国家刑事政策和对监狱工作的要求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现行监狱干警权利的法律保障程度已明显不适应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基层监狱干警面对现实工作要求,往往只能被动地选择“不敢管”、“不愿管”。

(三)社会地位低,缺乏归属感。目前,干警就业压力大,职业保障和社会地位低是基层监狱干警最关注、议论最多的话题,希望得到尽快解决或缓解。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狱干警的工作不被社会认同和理解,与他人谈起职业底气不足,有自卑感。二是工作要求高,压力大,问责面广。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监狱工作已成了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上级和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纪律要求越来越严,一旦监狱发生案件,社会诸多媒体炒作,上级领导批示严查严处,把一些监狱难免发生的事情(如罪犯病死)都认为是不正常,认为是基层监狱干警管理不到位的结果,非要拿基层干警来问责。三是监狱干警待遇低。同属公务员,监狱干警与地方公安干警待遇不一样,即或是同属一个省内监狱系统的干警,也分什么省城的、省城以外的,区别对待,在待遇上区别对待,基层监狱干警对这种做法有意见。四是工作条件差,享受社会进步成果少。直到现在,仍然有相当一些基层监狱处于偏远农村山区,监狱布局调整迟迟难以预期,监狱享有社会资源少,干警分享社会进步成果的机会少。基层监狱干警面临对诸如夫妻两地分居多,子女就学、就业难,住房困难等一系实际困难问题,使基层干警难以集中精力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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