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的一天,永修县安置帮教办公室走进了一位年近六十的男人,此人自称姓冯,自己因抢劫罪199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999年,也就是十五年前从江西省洪都监狱刑满释放的,至今没上户口。由于自己当时爱面子,没有回户籍所在地,而是跟随自己的妻子去了妻子的老家湖南,并在湖南度过了十五年,如今妻子已去世,自已孤身一人在外漂泊,实在艰辛,只好回到户籍地-----永修县八角岭砖瓦厂宿舍。
听完来人的介绍,局领导非常重视,当即要求社区矫正股负责人亲自处理此事。该股负责人查遍了历年来的刑释通知单,由于年代久远,加上历史原因,我局无法查到。于是决定和江西省洪都监狱狱政科联系,于12月5日前往洪都监狱狱政科,说明来意后,得到了洪都监狱狱政科的大力支持,经过数小时的查找,终于找到了当年冯某的在狱档案,并出具了冯某的释放证明材料。
拿到释放证明材料的冯某,立即到所在地派出所上了户口。冯某非常高兴,出狱十五年的黑户口,在永修县司法局的帮助下终于解决了。
(永修县司法局钟国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