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监狱“八个严禁”严明“两节”纪律

时间:2015-01-05信息来源:柳城监狱作者: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有关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柳城监狱纪委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倡导和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柳城监狱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制定了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三是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四是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等;五是严禁接受罪犯及其亲属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六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除公务、值班和备勤等特殊需要外,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放,杜绝公车私用;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利用升学宴、百日宴、乔迁宴等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八是严禁节日期间非公务着装外出。

为了把“八个严禁”落到实处,柳城监狱纪委专门召开中层以上领导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范围内责任、集体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对党员警察职工强调纪律要求,严格管理,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努力革除铺张、奢侈、庸俗的陋俗积弊。“两节”期间要把严格遵守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严格遵守自治区党员干部纵酒行为“六个严禁”,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一系列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严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元旦春节期间,柳城监狱还将组织纪检监察室、组织干部科、警务督察队等相关部门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来信来访等,发现、受理和查处问题。对违纪违规人员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对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两节”期间纪律要求、落实责任制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影响的,单位部门领导也将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并进行全监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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