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结合“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执法”和“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包头监狱立足实际,从教育、制度、督办三方面入手,强化警服及民警着装管理工作,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新的保障。
一是教育引导到位。针对民警着装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学习监狱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警务督察等法规,熟悉执勤着装的意义和要求,培育自觉维护职业形象的意识;针对监管区存放警服麻木不仁的现象,组织干部就“延寿县看守所罪犯脱逃案件”中的警服问题进行讨论,深刻吸取“看守所”教训,严格落实执勤装备和警用物品管理,严防被服刑人员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制度规范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监管隐患,不断完善警服管理及着装规定:监管区不得存放警服;民警在服刑人员管理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单警装备;民警自驾私车或其它非工作场所不得着警服,安保人员发现民警着警服自驾私车出监狱大门时,禁止其通行;一经发现监管区存放警服或不按规定着装,当事人和他的直接领导将被追究责任,视情况予以扣分考核。
三是督查整改到位。监区值班领导及警长每天至少三次查勤,特别是在民警出勤、值班期间和夜间值班等时段,深入改造现场,既督导改造工作,又加强警队警服及着装管理工作。机关总值班、政治处和督察队每天派出专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白与黑相结合等形式,加强民警着装及警服的管理。对发现警服及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和事,现场予以整改,并登记在案,纳入扣分考核。
供稿人:侯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