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戒毒局清产核资小组到五原戒毒所开展工作

时间:2015-01-14信息来源:内蒙古五原戒毒所作者:

内蒙古国资委派清产核算小组到五原戒毒所工作

内蒙戒毒局魏民选副局长带清产核算小组来所会上讲话

1月8日,受内蒙古国资委委派,内蒙古戒毒管理局魏民选副局长带领北京兴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所李丽主任一行到五原戒毒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戒毒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内政字[2014]165号)要求,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和监狱企业的管理办法,结合我区戒毒所实际情况,制定了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组建方案和集团公司章程。北京兴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李丽会计师、肖英会计师、彭英评估师、王蓉评估师到五原戒毒所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五原戒毒所财务科、生产科全力配合。

座谈会上,魏民选副局长强调了此次清产核资的重大意义,他要求五原戒毒所认真对待清产核资工作,抓住机遇甩掉包袱轻装前进,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好职工以及统战问题,为行政主体和企业分离做好准备。五原戒毒所王聪明所长在座谈会上表态,要积极配合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用最快最好的工作质量等待清产核资审计评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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