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直属监区采取八项举施,强化警察队伍建设

时间:2015-01-15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新年伊始,凌源分局直属监区党委高举“崇法、尚德、敬业、和谐”辽宁监狱精神旗帜,秉承“规范管理、提升素质、务实创新,跨越发展”工作总基调,紧密围绕2015年各项工作目标,力举新措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实行九种考核方式。以警容风纪、礼节礼仪、劳动纪律、手机使用、执法执纪、指标完成、履职尽责等为内容,推出了量化考核、记事考核、台账考核、定期考核、公示考核、点评考核、通报考核、兑现考核等九种方式,以考核强化队伍管理水平提升。

开展“三型”警察创建。结合基层警察、机关警察工作岗位,开展 “学习型、业务型、创新型”警察创建评比活动,制定机关警察每周下基层轮岗调研1次、机关、基层警察每月相互换岗交流一周规定,要求基层经历不足三年机关干警长期下基层挂职锻炼,促进岗位互动、工作互动、创新互动,营造学理论、提修为,学业务、强根基,学创新、活思维的竞争氛围。

制定青年警察成长规划。对青年警察建立事业成长三年规划档案,制定帮扶实施办法,明确帮扶目的、内容、考核、奖罚,确定帮扶导师,签订帮扶协议,明确落实责任,定期分析培养情况,抓好青年警察培养“五倾斜”工作,即学习培训、提拔使用、荣誉称号评定、各种锻炼、成长帮扶等向青年警察倾斜,促进青年警察快速成长,推行动态管理。

严格执行“双三”标准。围绕生产经营,对基层干警实行“三定”标准,即定岗定位、定指定量、定时定序。要求基层警察自行做到科学编排加工工序,落实秒时管理,每名基层分监区长都要成为 “最优四会能手(会操作、会指导、会质检、会维修)、最优业务能手、最优生产能手”,以此促进警察管理能力提高、罪犯劳动效率提速,劳务产品提质。

推行自主立项管理。围绕“三四类”罪犯转化、心理矫治、循证矫正、“加减法改造”等关键执法领域,实行分监区长、管教副监区长、监区长立项制度,即年初制定立项方申报立项、审核批准、跟踪指导、成果评估、年终兑现奖罚的工作模式,激活警察管理潜能、突破监管瓶颈、提升教育质量、保持监管安全稳定。


明确三种工作责任。建立区域责任制。中层领导干部和分监区长对分管的学习、劳动、生活现场负第一责任。建立值班责任制。假日期间,罪犯加班,生产现场必须有中层领导值班。值班期间,各监区设立值班长,值班长负第一责任。建立重大事项处置责任制。各类人员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处置相关事项,对处置事项结果负责。本人难于处置,或属于职权范围外的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报告后按上级意见处置。没有按程序处置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处置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强化警察教育培训。突出以需为教、以业为教、以乐为教为宗旨,采取聘请系统内资深监管专家授课、观看光盘、新警异地挂职锻炼、集中学习、学员讲课、对抗演练、知识竞赛、岗位技能评比等模式全方位提高青年警察的理论素养和实战技能,同时提出参加过外出培训的监区领导及普通干警在外培训期间是学生,回到监区后实现学生到教员转变,定期为单位警察职工授课、进行培训指导。


建立政治工作月调度会制度。每月召开政治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单位汇报,及时掌握政治工作进展情况和警察职工思想动态。对存在的问题,直属监区领导班子对基层监区一把手进行质询和点评,提出建议,给思想、给路径、给方法,促进问题快速解决。


实施上述举措以来,直属监区干警的执法执纪意识、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增强,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保障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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