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监狱出台了《安徽省宿州监狱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规定(试行)》,通过建章立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此次宿州监狱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以省厅相关意见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监狱实际,对不胜任干部的调整原则、认定标准、调整方法和程序等进行了严格规范。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是指德才素质、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或因身体条件等客观原因难以适应岗位要求的领导干部。通过科学考核、人事相宜两项原则,确立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依据,实现干部个人德才素质与岗位职责需要相匹配。以政治思想素质与工作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工作实绩得不到群众公认,廉洁自律方面问题为不胜任干部认定标准,调整既包括职务调整,也包括岗位调整。综合考虑被调整人的现实情况,视情分别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和免职、降职、降级等处理。
规定的出台为进一步深化宿州监狱干部人事改革,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