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讷河监狱事件的反思

时间:2015-02-04信息来源:新疆兵团阿拉尔监狱作者:

 2015年2月2日,监狱组织全体民警集体观看了央视新闻[1+1]监狱管理:不能仅仅一事一议。观看此片令我非常震惊,就是在这样看似严密的监管下,罪犯王某竟能频繁使用手机,在监狱屡屡行骗,并与女受害人发生性行为。涉案民警对此究竟是“视而不见”还是在“同流合污”?

这一案件的发生,无疑表明监狱管理问题重重,相关涉案民警和责任人的纵容和失职难辞其咎。此案案情之荒唐、影响之恶劣,作为一名监狱警察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思考之一,罪犯王某脱离监管、脱离互监小组,才使得他有如此自由放任的空间和时间来玩弄手机。我不得不怀疑王某就是一特殊犯人。

思考之二,罪犯王某与受害人见面,如果监区民警在场,且尽到监听监视的职责,王某的骗局还会再三上演并得逞吗?

思考之三,监狱虽有信号屏蔽但有空白点,有的甚至将屏蔽关掉,有的年久失修,管理混乱可见一斑,自然给罪犯留下可乘之机。

思考之四,监狱例行的清监、排查、狱侦工作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导致罪犯王某能够长时间私藏使用手机,而且是多部手机未能发现。

思考之五,我们队伍中确有少数民警素质低下,贪图蝇头小利,与罪犯拉扯不清,极个别民警丧失原则立场,与罪犯沆瀣一气,警匪一家。造成后果作为领导定是撤职查办,而当事者自然是锒铛入狱。

思考之六,监督不到位,检察机关赋予的法律监督、监狱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不力,社会监督缺失,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基层民警的执法权失去监督同样就会演变为“苍蝇”、“蚊子”。

讷河监狱事件,使我们整个系统蒙受耻辱。我们不要笑看别人吃药,不去检查自己,要以此为镜、以此为鉴、以此为戒。以上乃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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