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他初涉戒毒系统法制领域。
十年后,他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公职律师执业资格,成为全国戒毒系统首位拥有公务员、人民警察、律师三重身份的法律“高参”。
衢州市法学会优秀法学工作者、全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律师岗前培训优秀学员、局级优秀通讯员、局级优秀信息员、优秀公务员、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这只是他众多项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一小部分。
他就是方敏晔,现为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制民警、公职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龙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十里坪所工作站成员,三级心理咨询师。十年来,他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奋勇前行,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个法制民警的忠诚与责任。
专于学法,当好业务学习的示范员
法制民警承担着执法监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执法研究、制度建设等多项职责,需要极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修养。
为了练好内功,方敏晔把一切可以利用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新刑事诉讼法》和《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知识上面,凡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他也都会在第一时间收集并学习消化。同时,他还积极参加普法骨干培训、法制业务培训、律师岗前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在单位里,时常能见到他求知若渴的身影。每天下班回到家,他也会抓紧时间收看“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节目,以提高自身运用法律知识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晚上夜深人静,还把法学教材和参考书一遍遍看。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1年,他以423分的高分一次性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他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成为全国戒毒系统首位公职律师。对于常用法律问题咨询,他可以即时答复,脱口而出,做到了“问不倒”、“一口清”,成为同事们眼中的法律“宝典”。同事们常说:“方敏晔就是我们的免费法律顾问。”
忙于普法,当好法律政策的宣传员
方敏晔在认真学法的同时,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也是一点没落下。为了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他借助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契机,积极协助领导组织并参与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学到的知识毫不吝啬地传授给其他民警,在民警中树立起了良好的法制形象。
他积极向分管领导提建议,为每个支部征订了一套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满足民警职工和戒毒人员学法用法的需要。他经常利用下基层执法检查、警务督察、值班巡查的机会,见缝插针地对民警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业务指导,增强民警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五五”普法期间,他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提出了一些切合本所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意见,起草了本所的“五五”普法规划,有力的推动了本所普法进程。
善长学习,并能学以致用是他的强项。在工作中,他会主动思考,将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开辟出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使普法工作成效让民警职工看得到、听得见、摸得着,他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积极探索普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他结合本所实际,制订了每年的普法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既有长期规划,又有短期任务;既有宏观目标,又有具体措施,给普法工作赋予了丰富的内容。在他的指导下,部分民警职工对普法工作的认识,也从原来觉得可有可无,到现在认为必不可少;原来觉得无处着手,现在感到操作性极强。
针对普法对象结构复杂的实情,他对民警职工和戒毒人员的法制宣传予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安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做到既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又兼顾全面,整体推进,切实保证宣传活动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