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减刑假释刑事政策的相继调整,狱内各种不稳定因素频现,高明监狱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督管理为重点,把准“四个尺度”,将罪犯减、假、保与日常考核等各个环节相结合,实现与法院、检察机关同步办案和实时监督,最大限度压缩执法“自由裁量”空间,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以促进狱内改造秩序稳定,树立监狱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
把准“政策”尺度,依法依规办理“减假保”案件
一是及时解读政策。监狱邀请佛山市中院法官到监狱为罪犯详细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对新《细则》中有关减刑假释条件等罪犯最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定期召开减刑假释工作专题座谈会、罪犯思想教育大会、讲评大会等,消除罪犯疑虑,促其正确认识监狱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政策。二是严格规范办案。对申报减刑假释材料件件考证、层层过滤、反复核实,确保材料真实客观,防止“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减少执法“自由裁量”空间。三是合理搭建通道。按照“三个原则”(监狱医院无法医治就应考虑启动保外就医;监狱服刑与社区矫治均为刑罚执行;普通罪犯大胆办,敏感罪犯慎重办)、“两个要求”(不出事,办成铁案;明确责任,履职免责),推进病犯保外就医工作,搭建危重病犯保外“快速通道”。
把准“沟通”尺度,强化与政法部门协作配合
一是积极与地方法院、检察院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加强减刑假释办案配合工作及新刑事政策条款执行适用问题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全面实现死缓无期减刑案件及“三类罪犯”等九类有期徒刑减刑假释案件全部由法院、检察院派员到监狱进行开庭审理。二是与地方矫正部门“无缝对接”。加强与罪犯家属及公安、社区矫治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疏通精神类、艾滋病等严重疾病罪犯保外“出口”,提高保外就医办案效率;同时,定期与保外罪犯所在地矫正部门通报工作、交换意见,依托地方政府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优势,强化对保外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监管、矫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把准“公开”尺度,深化狱务公开
一是拓宽公众的参与渠道。探索罪犯减刑预告、减刑情况告知及犯属旁听减刑评议评审会议等制度,对九类案件全部实现开庭审理,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现场监督庭审,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定期邀请犯属对监狱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消除犯属对监狱执法监管工作的疑虑。二是规范狱务公开工作。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狱务公开等方面工作进行督查,逐步实现将罪犯个人信息和减假保等情况网上公开,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同时,及时更新狱务公开手册内容,为罪犯家属邮寄公开信,让犯属全面了解减刑假释刑事政策,更好地引导罪犯遵规守纪,安心改造。三是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拓展监狱“开放日”活动。大力开展监狱、监区、分监区“三级接访”活动,广泛收集外界对监狱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答罪犯及家属存在的疑问和困惑,及时反馈处理措施。
把准“处理”尺度,有效化解“三涉”事件
一是切实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援助和申诉转递工作,积极为罪犯行使申诉、投诉权提供便利条件,依法依规及时转办罪犯的申诉材料,同时,发挥援助律师、工作站人员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增强罪犯对法院判决、裁定实行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处置各类上访、上诉事件。全力化解与监狱有关的“三涉”案件“苗头”,认真做好息访防范工作,每季度进行定期排查,对有可能引起信访或其他“涉法涉诉”事件发生的苗头性事件,坚决提前介入,健全执法证据收集机制,做好事态研判与证据收集与保存等工作,对于情况复杂的,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高明监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