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本文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维护内容、维护途径、维护机制等方面,就工会应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职工 合法权益 维护 思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那么,工会该如何履行职责?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笔者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维护内容、维护途径、维护机制等4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以供商榷。
一、充分认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在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工会把竭诚为职工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得到贯彻,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调动和发挥好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开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协调社会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途径。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础。这就要求工会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着力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使广大职工的利益得到更好实现和保障,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应对当前形势发展变化、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工会工作面临更加开放的经济社会环境。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保持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要求,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现实需要。�
(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履行法定基本职责、完成肩负光荣使命的广阔平台。《劳动法》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工会法》规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充分说明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法定的基本职责,也是党和人民赋予工会的光荣使命。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只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关心职工,做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者,才能不断开创良好工作局面。
二、全面把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
在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应包括以下6个方面内容:
(一)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维护职工权益的第一要义。它是公民享有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等诸多权利的前提。失去劳动就业权的职工将失去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保障。
(二)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公司法》和《劳动法》强调,职工付出劳动依法获得应有的报酬,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会应通过多种渠道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职工劳动报酬。
(三)维护职工生活保障权。《宪法》、《企业法》及《公司法》规定,职工无论在工作期间,还是下岗、失业、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后,其基本生活均应得到可靠保障。工会应督促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状况,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费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四)维护职工当家作主权。维护职工当家作主权是指维护职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以及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的重大事务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权利。工会应督促有关单位保障职工拥有的各项权益,享受社会公共事业服务与保障。
(五)维护职工教育培训权。《劳动法》规定,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发展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工会应监督用人单位维护好职工受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权利,认真开展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在岗技能培训和下岗再就业培训。
(六)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要加强职工素质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增强自身综合能力。工会应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以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增进职工身心健康。
三、逐步拓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从微观维护和具体工作层面上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实施源头维护工程。源头维护是指工会通过源头参与平等协商,摆正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责、权、利对等关系位置,防止失衡。实施源头维护,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监督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二要代表职工参与用人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防止职工利益受侵害;三要将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二)实施法律维权工程。根据《劳动法》、《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开展法律维权工作。一是设置法律纠纷调解室。法律纠纷调解室作为工会内设机构,为法律维权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聘请法律维权律师。工会聘请法律维权专兼职律师,为法律维权提供人力保障;三是设立法律维权经费。工会应将活动经费划拨一部分作为法律维权专用经费,为法律维权提供财力保障;四是畅通法律维权服务通道。采取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设置法律服务意见箱和法律纠纷投诉箱等形式,畅通法律维权服务通道,为法律维权提供活动平台。
(三)实施教育培训工程。工会应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作用,始终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职工能力和素质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一是教育培训内容要具有针对性。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文化、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教育培训对象,分别实施不同的教育培训内容。二是教育培训方法要具有灵活性。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上,可以采取以会代训、教材辅导、言传身带、现场观摩以及党校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教育培训方法。三是教育培训活动要具有计划性。在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时,应通盘考虑、统筹安排,计划要分短期计划、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防止教育随意性,避免培训盲目性。
(四)实施情暖职工工程。帮扶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工会应完善职工 “结对子”帮扶制度,设立职工互助基金,组织开展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情暖职工工程,坚持做到职工遇事 “五到位”,即遇到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工会干部亲自出面维护;遇到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工会干部亲自到家中慰问;遇到职工生病住院,工会干部亲自到医院探望;遇到职工家中有难,工会干部亲自到家中进行走访;遇到职工生活困难,工会干部率先带头捐助帮扶。
(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了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维护好职工的精神文化权,工会应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载体,大力加强文化建设。除了实施中央提出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西部开发助学等工程之外,工会还应组织实施“职工之家”建设工程、“三室三看”(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职工电教室及看书、看新闻、看帖子)工程、“金秋助学”工程等多项惠民工程,还应开展登山比赛、拔河比赛、篮球比赛等多种文体活动。
(六)实施阳光维护工程。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过程中,应增加工作透明度,实施阳光维护工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兑现 “四项承诺”,即承诺维护职工劳动权益,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承诺维护职工民主权利,落实集体协商制度;承诺保障职工文化精神权利,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承诺保障职工生活保障权利,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
四、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从宏观维护和制度建设层面上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应逐步建立健全以下制度和机制:
(一)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集体合同的制度。落实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一要加强劳动用工单位、工会、职工三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平等协商;二要督促用工单位和职工及时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二)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二是建立上级工会对企事业单位职代会的预审制度,职工代表巡视、述职、评议、质询制度;三是建立工会恳谈制度,每位职工都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场所和渠道;四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工会干部考核体系。
(三)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职工民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由他们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方式,代表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工作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要落实职代会的职权。严格落实职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审查否决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权利,涉及单位改革、职工安置、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等重大事项应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二要完善职代会机构设置。建立完善职代会制度下的提案专委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专委会、劳动评审专委会、劳动福利专委会、女工工作委员会、经费审查专委会等专委会。
(四)建立健全企业厂务公开机制。厂务公开是指将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向广大职工进行公开。厂务公开应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扩大民主、注重实效的原则。公开内容包括企业重大决策、企业生产及经营管理问题,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问题,企业职工收入、待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职工关注的其它热点问题。
(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机制应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在地方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信息通报制度,通过预测、预报和预防等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预防劳动争议。一要建立完善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地方劳动争议信息协调、信息收集和分析评估制度等。二要构建劳动关系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发挥工会信访部门和法律纠纷调解室的作用,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三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共同负责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六)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就是以困难职工信息网为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构建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服务、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援助一体化帮扶工作制度。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一要加强帮扶中心建设,完善信访接待、职业介绍和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服务职能;二要积极筹措帮扶资金,通过政府拨款、工会经费投入、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帮扶资金;三要加强依法协调帮扶,通过法律维权途径解决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劳动权利被非法剥夺等问题;四要经常开展“送温暖”活动,实现“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根据2001年10月27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修正)
〔2〕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2005年12月13日全国总工会第14届执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3〕 《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思考》 徐林 2009年5月6日 《四川工人日报》
〔4〕 《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践与思考》 谢久智 廖和生 刘伟光2010年5月24日 《江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