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秦丽)近年来,乌鲁木齐未成年犯管教所为提高民警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质量,了解罪犯对监狱和民警执法工作的评价,并加强对民警廉政监督,按照《乌鲁木齐未管所罪犯刑释前谈话制度》,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前一周内,都接受了由监狱纪检部门组织的谈话,谈话率达100%。
谈话前,纪委派两名专职谈话人员根据各管区提前报来的即将刑释人员名单,了解罪犯基本情况,拟定谈话内容,确定谈话方式,确保谈话质量。谈话中,纪委人员亮明身份,认真了解管区在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劳动补偿费发放、罪犯零花钱使用、民警规范执法和文明管理、出去后的打算、对我所管理和教育上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情况,掌握罪犯关注的问题,民警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原则。谈话后,及时整理出谈话内容,并按照情况并分清问题层次与所党委成员、管区领导班子成员反馈情况和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该表扬的表扬,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追究的追究,切实提高民警公正执法水平,促进规范管理。
服刑人员张某说:“‘刑满释放前谈话’在服刑人员中反响很大,普遍感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得到了提升和认可。纪委组织的谈话,内容很丰富,我们在刑释前,对未来充满憧憬,怀着这份好心情,临走前,也却实有很多话敢说、想说和要说,也想借此机会深深感谢给予过我们教育、关心和帮助的民警”。
这一举措对基层民警促动也很大,增强了民警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大大提升了监狱整体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了民警执法公信力。同时,也为罪犯创造了更加公平、安定的改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