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柳城监狱“五一”期间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时间:2015-05-05信息来源:广西区柳城监狱作者:

 “五一”节期间,广西区柳城监狱纪委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柳城监狱下发《关于“五一”期间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十个严禁”的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二是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三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四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等活动;五是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等;六是严禁收受罪犯及其家属的钱物和宴请;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八是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九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期间饮酒;十是严禁纵酒行为、酒后闹事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该监狱要求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广大党员警察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宣传检查力度,并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问题线索及时向监狱纪检监察部门上报。对隐情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监狱纪委要求广大党员警察职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对身边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该监狱纪委、监察室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采取巡查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者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于不收敛、不收手作为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通过曝光台曝光。


 

 

(广西区柳城监狱  邓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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