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桂中监狱与桂林市司法局在桂林市联合召开罪犯帮教矫正联席会议,积极贯彻落实和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研究罪犯帮教矫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等工作的衔接,促进司法公正。
2013年以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相继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也就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相关制度和措施,在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指导下,当天下午的会议上,桂中监狱与桂林市和各县(区)司法局,立足现实,就工作业务对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探讨。
会上,桂中监狱监狱长李保富同志介绍了监狱的基本情况,向会议汇报了监狱收押的桂林籍罪犯改造与帮教工作情况,并就与地方司法部门共同做好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帮教、移交、死亡处理和特殊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评估及接收工作衔接问题;服刑人员因病产生法律纠纷及其处置方法渠道;服刑人员因病死亡处理”四个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桂中监狱代表、桂林市各县区司法局代表相继作了交流发言,对现实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作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就健全联席工作机制等事项达成了共识。
会上,桂林市司法局局长肖刚同志就会议主题提出了两点工作意见。他强调,桂林市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到罪犯的教育改造不单是监狱的工作,也是地方司法局的职责所在,各县(区)司法局要站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切实把罪犯的教育改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做实做好。他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与监狱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配合,互通信息,确保沟通顺畅。
会议最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蒋玮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桂中监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认清差距,切实增强做好罪犯改造工作的责任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加强与地方司法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做好罪犯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罪犯的各种法律纠纷的衔接工作,实现与地方司法部门的无缝对接。要进一步加强罪犯安置帮教工作,与地方司法部门实现联合帮教双向互动。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蒋玮副局长,桂林市司法局肖刚局长、陈桂生副局长,桂中监狱李保富监狱长、分管改造业务工作李斯育、龚世堂副监狱长,以及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各县区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约6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黄世峰主持。
此次会议,是桂中监狱为实现与服刑人员原籍市县司法部门建立无缝对接机制所做的一次有益尝试,有效加强了桂中监狱与桂林市及各县区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达到了查摆问题、达成共识、增进了解、对症下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