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戒毒所建立全方位个别谈教工作制度

时间:2015-05-11信息来源:内蒙古五原戒毒所作者:

为不断深入细致做好违纪、危险、难改戒毒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调动全所优质谈话资源,化解和消除其潜在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所实际,近日,五原戒毒所决定建立全方位个别谈教工作制度,成立全方位个别谈教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所长、分管所领导、纪委、政治处、法制科、管理科、教育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以及戒毒大队领导组成。

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分类矫治,该所将谈教对象分为三级:Ⅰ级出现一般心理问题、轻微违纪2次以上,由大队长组织分管管教的副大队长、管理干事、教育心理咨询干事集体攻关予以解决;Ⅱ级出现严重心理问题、连续违纪3次以上,由分管教育、心理咨询的所领导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分工协作进行个别心理咨询和谈话教育予以解决;Ⅲ级出现心理障碍、屡教不改且存在自杀、自伤自残危险的,由所主要领导或分管管教工作的所领导牵头点将进行心理咨询和谈话教育。

工作程序为:对各队出现的违纪、危险、难改人员在上报所部教育科备案后,先由大队长组织集体攻尖,启动Ⅰ级谈教方案;大队解决不了的报请所教育科启动Ⅱ级谈教方案,将谈教对象集中在出入所大队,由分管教育、心理咨询的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分工协作、合力攻坚,其中法制部门负责涉法事项的谈教,管理科负责涉及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方面的谈教,心理咨询室负责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的化解,政治处、纪委负责涉及民警违法违纪方面的谈教。仍然不能解决的启动Ⅲ级谈教方案,由所长或分管管理工作的副所长与谈教对象面对面个别谈话,并在全所范围内挑兵选将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教转攻坚,直到彻底转化为止。

个别咨询谈教攻尖小组的成立,既是对各层次教育心理咨询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更是对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的有效创新,必将对戒毒所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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