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区鹿州监狱紧密反腐倡廉把握时代命脉,注重实际,突出重点,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抓手,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为手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格局,促进监狱人民警察廉洁奉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以学习促廉。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学习目的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鹿州监狱一贯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落实“四学”:党委中心组带头学,起“龙头”作用,及时领会研究上级精神,准确高效的做出决策部署;中层领导集中学,起“桥梁”作用,党风廉政相关部署,集中传达到中层领导,达到思想共识,构筑强有力的中坚力量;各党支部认真学,以专题学习和日常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让每一名警察职工都能切实领会到监狱的精神实质,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基础;警察职工自觉学,形成以学习为乐趣的良好氛围,净化心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以典型树廉。正反面典型案例分析是感染人、熏陶人、提醒人、警示人的一剂良药,监狱始终坚持身边的事教育以身边的人,放眼于国内先进典型人物和腐败典型案例。近年来,树立了一名爱岗敬业、认真履职、乐于助人、廉洁自律、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监狱人民警察李广辉同志,他的典型事迹在全区监狱系统乃至全区宣传学习,在监狱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适时运用反面典型教材警醒他人,认真剖析中纪委通报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多层次、多角度组织观看毛绍烈腐败堕落警示教育录,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以责任导廉。责任就是担当,监狱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坚持“一岗双责”、“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监狱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每一名警察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纪委坚持管党、从严治党,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拽拽袖子,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以监督驻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干部切身参与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服刑人员的减假保、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之中,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利用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派”与“驻”的优势,有效对监区在服刑人员的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减假保监督,对监区警察执法过程及时提出、及时制止、有效预防。同时,利用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定时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充分畅通信息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督驻廉作用。
五、以制度圈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势在必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讲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纪委出台的相关制度为蓝本,结合监狱实际,研究出台《鹿州监狱党员领导干部约谈制度》、《鹿州监狱廉政学习规定》、《关于规范监狱公务接待用餐安排的通知》等,重申《鹿州监狱诫勉谈话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常性强调《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纪委党风廉政工作的暂行办法》、《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系统党员警察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让执法在制度中运行,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公信力,为建设平安、法治、文化监狱提供强有力地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