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戒毒所加强警务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时间:2015-05-15信息来源:内蒙古五原戒毒所作者: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暨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戒毒管理局2015年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暨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会议以来,五原戒毒所坚持以开展“七化”“七型”“七个加强”和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主线,以“一查三促”为重点,即坚持以职能部门常规督查(侧重目标任务分解)和带班所领导每天督查(侧重安全稳定制度执行)为抓手,坚持查事为中心,查事与查人相结合、查人与追责结合、查个体与查单位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全所目标任务完成、场所安全稳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三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高民警、职工个体执行力和制度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督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督查事项的收集、常规督查工作的安排以及汇总编发督查通报。

具体内容如下:

督查对象:各科室、各戒毒大队、农业分场、全所民警、职工。

督查内容:区局、本所2015年目标任务分解和督查要点落实情况、场所安全稳定制度落实、所领导交办的重点督查内容和日常工作中的民警履职情况、制度落实情况、规范执法情况等。

督查方式:督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提问、质证、录相回放、查阅资料、回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当面反馈,并及时下发督查通报。

督查时间:从5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常规督查组原则上每月督查一次。值班督查带班领导每周组织一次。

工作要求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委书记、所长王聪明同志为全所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督查工作负总责,对督查出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直到解决问题。各分管领导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组织好值班督查工作,认真研究并督促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值班督查人员和督查办公室成员要认真责任,敢于碰硬,做到公正公平、重在落实,从根本上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查处没结果”的问题。

(二)覆盖全面,注重具体。督查工作不但要落实到部门、大队,而且要落实到每个人;不但要查单位整体工作,而且要查个体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不但要督查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而且要善于发现工作亮点。要通过督查部门和大队整体工作的同时,切实提高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 严格责任追究。对于督查出的同一问题连续二次通报仍不整改的,由部门或大队一把手向所党委作出说明。对于同一问题连续三次通报的,所党委将对部门或大队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通报仍未落实整改的,或出现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所党委对班子进行调整。对岗位职责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政治处,按民警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记入所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

督查通报将作为对各部门、大队考核的重要依据。所党委要求各部门、戒毒大队、农业分场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对照局、所目标任务分解和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带领全员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场所安全稳定制度执行,切实加强日常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查缺补漏,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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