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监狱建立制度执行检查工作模式提高制度执行力

时间:2015-05-18信息来源: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网作者:

为解决警察执行基础制度不到位、打折扣的问题,河源监狱近期建立制度执行检查工作模式,使制度检查成为新常态,真正发挥规章制度刚性约束的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全面梳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对业务部门下发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制度管理部门责任分工表》,明确各项制度的管理部门及执行主体,夯实责任。同时,监狱明确,对一项制度在3个部门以上执行不达标的,视为管理部门职能发挥不力,如搜身清仓制度在3个监区以上执行不达标的,要考核问责狱政部门。监狱每周对制度执行单位、部门执行制度情况,以及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主体部门履行制度管理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业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

加强检查监督,促使岗位尽责

建立监狱、业务部门、监区三级检查网络,要求制度属管部门每周对所管制度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且必须覆盖所有检查对象,每季度必须把所管制度全部检查一遍;警务督察队对业务线的制度检查工作进行再检查,且必须覆盖所有业务线;执法巡查组每天重点检查2项监管安全制度在各监区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检查全覆盖、零死角,通过检查倒逼警察按照标准规范执行制度,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实行计分考核,检验工作质量

制定《制度考核标准表》,实行单项达标与整体达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设定达标分数线,低于达标分值的,视为执行不达标。一是每一次检查时,要求检查主体根据考核标准,对执行主体执行制度情况进行评分;二是每月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考评,综合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检验制度执行的质量,对执行不达标的单位及责任人落实考核问责。

严格考核问责,敢于动真碰硬

对于执行制度、规定不准确、不标准、不规范的单位及个人,视为不执行、不落实,追究个人及单位领导责任;对涉及安全问题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先予以离岗学习再进一步调查处理,切实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保障制度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有3名科级干部停职检查,离岗学习11人次。(河源监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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