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实)回顾内蒙古呼市第三监狱“10.17”案件、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案件,血淋淋的教训时刻提醒广大监狱警察,绝不能忽视少数罪犯的极端危险性,必须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护自身安全。汉中监狱党委审时度势,一方面严厉打击罪犯袭警行为,一方面从实际狱犯情和确保警察人身安全出发,以防袭击、防狱暴为重点,提炼出监狱警察安全工作“五步法”、执勤“四必须”“一禁止”,不断强化提高警察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单警装备配备和使用,科学设计警察执勤巡查制度,为基层警察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警察人身安全。
汉中监狱“541”安全工作法是指:“五步法”即一交接,警察下班前全面介绍狱犯情和重点事项,接班警察主动商讨当日执勤危险点(包括人、事、物)和应急措施;二检查,全面检查执勤部位设施状况、人员分布及互监编排等情况;三询问,警察按照分工询问分管的人、事和主要任务等,深入犯群,通过各种手段,全面准确及时掌控动态狱犯情;四执行,严格对照《警察一日工作规范》及《监区规范化管理指导书》要求规范履职;五反馈,警察在当日执勤过程中发现和处置的任何问题都必须及时汇总反馈,确保每名警察全面掌握狱犯情。“四必须”指警察执勤期间必须规范携带警用装具、通讯报警装具及安全防护装具;处理罪犯纠纷必须两名以上警察共同处置;警察必须熟知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流程;必须牢记当日执勤危险点及应对措施。“一禁止”是指任何时间禁止单警与罪犯进入偏僻封闭空间,夜间禁止单警与罪犯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