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监狱多举措规范监内有线电视机管理

时间:2015-05-30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根据《内蒙古监狱管理局关于做好监区电视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乌兰监狱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监内有线电视机管理工作。

一、制定规范,使管理工作有据可依。为切实发挥监内有线电视在开展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和活跃服刑人员文化生活方面的作用,使电化教育及组织观看积极向上的电视节目成为监狱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监狱制定了《乌兰监狱服刑人员监内有线电视机管理使用办法》,使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二、统一安排管理。由教育科负责全狱服刑人员监舍内有线电视机的统一管理与维护工作,统一安排服刑人员的电化教育时间和内容,完成规定的电化教育课程。

三、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各监区由分管教育改造工作的监区领导负责监舍电视机的管理使用工作,监区教育干事负责具体落实到分监区管理使用。未经同意,监区或分监区不得自行调换、转借、挪用监舍电视机。

四、严格播放时间与播放内容。监区值班民警负责监督当日分监区电视机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按照监狱狱政部门下发的作息时间,统一收看和关闭。如监区根据教育改造需要开展思想、文化和技术等专项教育活动,须向教育科请示。

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电视机正常使用。监区(分监区)要对电视机各种设备接口按期进行安全检查,可指定监舍一名罪犯负责对有线电视机的清洁、对本电视节目调台,要采取相应手段,绝对禁止在电视机上连接和观看外接移动存储介质中的影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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