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监狱管理分局直属监区“五举措”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时间:2015-06-05信息来源:凌源监狱管理分局作者:

 凌源监狱管理分局直属监区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狠抓作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树立了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推动了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狠抓思想教育。直属监区召开纪律作风专项会议,让警察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严肃的工作纪律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可以形成凝聚力,产生创造力,加强战斗力。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坚持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季度举办一次“大讲堂”、每月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周五学习日等学习制度,形成浓厚的警营文化氛围。同时,创新学习形式,拓宽学习内容,采取自学、集中学、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警察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并扎实开展“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查摆整改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水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警察职工为民、务实、清廉意识。

狠抓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着眼于监区工作全局,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管、生产、经营、安全、队伍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制订新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先后出台了《直属监区关于考勤工作的补充规定》、《直属监区关于警务督察工作的补充规定》、《直属监区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了考勤、警务督察和“一岗双责”等工作,强化执行力,促进警察职工养成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狠抓党风廉政。监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岗双责”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直接责任领导和主要责任领导的分工,细化了依据责任人的行为情节轻重,监区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所采取的行为措施及对责任人、有关领导的处罚方法,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体系。监区党委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纪守规,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下属做出榜样,树立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的清风正气。并充分发挥纪检、督察、政工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全体警察职工签订了《“六个一律”承诺书》、《警察禁止饮酒的“七项规定”承诺书》等。建立监区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领导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制度,狠抓各项党纪警规执行。

狠抓警务督察。落实省局、分局警务督察工作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三级”警务督察制度,即:基层单位自己督察、分管领导带队督察和主要领导不定时督察,每月至少督察两次以上,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督察过程中,督察人员做到行动规范、着装严整,深入各单位进行警察礼仪、履职尽责、物品摆放及卫生、出勤、考勤、“六个一律”和“禁酒令”等方面的督察。建立督察责任追究、处理机制,全力规范行为,促进监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狠抓查处问责。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司法部《六个一律》等规定的案件,确保处分执行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同时,建立违纪违法预警预告机制,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求全体警察职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体警察职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警察职工队伍持续稳定,在全监区形成了大家都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