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区柳城监狱以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为契机,扎实开展“十二廉”工作,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新做法、新经验,不断夯实反腐倡廉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开门红”,队伍思想稳定,无党员警察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成效明显。
一是专题读书“识廉”。今年初,组织党员警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准确把握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形势任务、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坚定了政治定力,坚定了必胜信心。
二是制定方案“明廉”。今年初,根据自治区监狱局的部署和要求,监狱党委启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活动方案,确定了“七个好”的创建目标,即“组织机构建立协调好、“两个责任”明确落实好、制度体系完善执行好、廉政宣传教育效果好、监督机制健全制约好、查办案件惩治成效好、党员警察勤廉形象好”,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方向。
三是预防教育“讲廉”。今年2月3日至5日,邀请柳州市露塘地区检察院检察长以及驻监检察官到我监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分析当前监狱警察职务犯罪的趋势、特点和成因,明确提出预防措施。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警察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进一步筑牢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四是案例剖析“警廉”。1至4月,先后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中央纪委关于六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通报》、《中央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自治区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通过学习讨论,以案说法,以案析纪,警醒广大党员警察不越底线、不跨红线、不触高压线。
五是述职述廉“考廉”。今年1月份,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干部部门对全监16个党支部和167名分监区级以上领导开展述职述廉以及民主评议工作。监狱纪委采取约谈各支部主要领导的方式,对各支部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议情况进行了反馈,对群众满意度高的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给予表扬,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给予提醒教育。
六是廉政短信“醒廉”。“为人要诚,诚生信;处世要公,公生明;工作要勤,勤生效;律已要廉,廉生威。”这是今年3月份我监每名党员警察都收到的一条廉政短信。自去年以来,每个月特别是节假日,监狱纪委就会发送一条廉政短信给全体党员警察职工,强调节日纪律,提出廉洁从政提醒要求。
七是公开承诺“表廉”。组织全体党员警察签订“严明纪律、严格履职”承诺书,书面承诺不私带违禁品给罪犯,确保司法部“六个一律”的要求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全体党员警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表决心做承诺,进一步表明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态度和决心。
八是廉政谈话“促廉”。今年3月份,监狱纪委作为“廉政谈话月”,纪委书记分别对48名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55名科(监区)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就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以及抓队伍做表率等方面提出要求。
九是表彰先进“树廉”。今年初,监狱党委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表彰了7个先进集体和16个先进个人,其中1个集体和1名同志获得了自治区司法厅、监狱局的通报表扬。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积极营造了廉洁从政“学、赶、超”的氛围。
十是交流学习“强廉”。今年3月至4月初,监狱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包括派驻纪检监察员),分别到当地柳城县纪委和桂林监狱、英山监狱等兄弟单位开展纪检监察业务交流学习,积累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经验,提高了纪检检察干部廉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十一是宣传教育“宣廉”。今年以来,广西区柳城监狱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监狱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学习,监狱每季度举办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各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同时,要求每个党支部每月向监狱纪委上交两篇廉政稿件,监狱每月出版一期廉政宣传板报。近期,正在筹建廉政文化长廊,订购廉政书刊,建立廉政书屋等,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教育氛围。
十二是督促检查“护廉”。今年元旦、春节、清明节、“三月三”、“五一”等节日,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检查,重点对是否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收受礼金等方面进行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4月底,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全面检查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隐患、漏洞,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标准,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政务、狱务公开,确保实现零差错、零投诉、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