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罪犯是指具有威胁狱内安全与秩序风险、及回归再犯风险倾向突出的罪犯。本文仅从基层实操实用视角,对重点罪犯攻坚教育作粗浅思考。
一、突出风险防控,着力构建常态化攻坚机制
1、要构建有力的攻坚组织运行机制。攻坚力量的组织化统筹是重点罪犯攻坚教育的基本保障。要成立职责明晰的攻坚教育组织。要针对每名攻坚犯成立由监狱领导挂钩、监管改造部门人员参与、监区领导专人牵头、分管民警直接承包的“攻坚教育小组”;直接分管承包民警至少需要有2人、并实行“AB岗制度”、确保随时都有掌握第一手情况的直接责任民警在位,做到重点罪犯攻坚教育“一人一组织”。要明确攻坚教育的职责任务。要建立监狱挂钩领导季教育、部门参与人员月教育、监区牵头领导周教育、直接分管承包民警每天“积极关注式教育”的“四级教育制度”;要推进“积极关注式教育必须到位、问题处理与反馈必须见底、攻坚小组周评议必须参与”等“三必须规定”,力争重点罪犯攻坚教育“每个时段都有分管民警在位、每个动态都会受到及时关注、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合理处置”;要将教育制度的落实和教育转化的效果、与各层级教育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价直接挂勾,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要借力提升队伍的整体业务技能。重点罪犯的攻坚教育是最贴近基层实战、最实用实效的业务技能“练兵场”,要着眼于“强业务带队伍”,将其作为民警业务技能练兵的“主阵地”,以月度“攻坚推进交流会”、季度“攻坚业务培训”等攻坚教育机制为“主载体”,以风险评估、重点问题处置会商、攻坚效能考核等活动为“主抓手”,在提升攻坚教育质量的同时,梯次培养管教业务骨干,促进队伍实战业务技能的整体提升。
2、要构建高效的风险信息处置机制。风险信息的集成化处置是重点罪犯攻坚教育的关键环节,也是循证矫正理念的实践体现。要强化攻坚信息共享。要完善“留痕管理”的细节性操作制度,对涉及攻坚罪犯的刑罚信息、结构性面谈清单、工具测量数据、重点事件的教育过程记录与音像资料等,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归档、建立一人一档的攻坚教育资料库,并在“攻坚小组”与所在监区民警之间进行无障碍信息共享。要强化攻坚信息研判。要由监狱分管领导牵头,集中监管改造职能部门、医院及心理健康指导部门等专业素养最好、业务技能最权威人员,成立监狱层面的“动态风险评估小组”,摆脱监区“本位主义”思维限制,针对重点罪犯、机制性地开展“独立”的“重点事项风险评估”和“人员风险排查”,指导风险危机干预和措施落实,畅通攻坚的“入口”和“出口”,不“遮丑”、不“护短”、确保风险动态可控和在控。要强化攻坚信息处置。“攻坚小组”中要明确由部门人员作为“攻坚联络责任人”,涉及重点罪犯会见、电话、信件、邮汇、现实表现等出现的异常动态信息,必须及时向“联络人”汇总,由“联络人”在初步分析基础上,调度监狱“动态风险评估小组”开展专业分析和及时应对部署,并借助监区日碰头、周分析、月排摸等基本制度平台进行“中转通联”,构建重点罪犯“风险信息集中处置机制”,以风险动态信息的系统处置,堵塞无意识“截留”、有意识瞒报等信息“短路”现象和“以偏概全”处置的漏洞。
3、要构建立体的综合管理防控机制。通过立体的综合管理防控、强化重点罪犯的风险直接排除、为教育转化赢得时间和空间,是开展攻坚教育的首要措施。要强化智能管控。要尽快完善管教信息系统、实现重点罪犯动态信息网上“日更新”,指挥中心和二级分监控要将重点罪犯作为“挂屏监控”对象、设定夜间“重点犯人起身报警”、进行24小时滚动式视频控制,以不断提升的信息化管控能力,消除人力控制“死角”和信息传递“损耗”,实现对警力的替换与集优使用。要强化人员管控。要在重点罪犯的活动区位内配置联号进行“贴身”夹控、设置监督岗进行“跟控”,对人格障碍严重、心理与认知异常表现明显、现实矛盾冲突激烈、易导致自杀、自伤、自残、脱逃及暴力攻击等突发风险倾向、一线监区短期内难以控制与消除的,要列为高危犯落实单独管控、确保防范到位。要强化制度管控。要建立并细化从联号、组长、线长、监督岗的相互“责任和利益连带”制度机制,倒逼以重点罪犯为“圆心”的罪犯群体、强化相互控制和自我约束、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取向。要建立民警“罪犯收封后30分钟巡查”制度,加强对收封至休息入睡前、罪犯相互交流最活跃、矛盾纠纷与冲突最高发时段的现场管控,建立罪犯小组夜间“坐班值守制度”、强化夜间时段的直接控制和问题的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