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良好道德风尚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和精神实质。
2015年7月3日一大早,广西区鹿州监狱四监区警察姚志光同志刚从监舍下夜班正准备回家休息。辛苦了一整夜的他,恨不得床铺就在跟前。而当姚志光同志三步拼着两步往家里赶时,眼前的一幕让他睁大双眼:在监舍大门口外面不远处,2张面值100元的“四人头”静静趟在地上,正着急地等待主人过来。因为当时正是交接班时间,四周都没有人,姚志光同志估计是上班的同志丢的,于是他忍着夜班的疲劳与辛苦,站在大监舍门口等候下夜班的同志出来,逐一问个明白。随后他又进入到监门值班室,通过电话一一询问正在上班同志的有关情况。当所有的人员都问清楚之后,时间已接近9点钟,他才离开大监门。而后,姚志光同志把这200元钱交给组织人事部门,然后才回家休息。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姚志光同志拾得的这200元钱,虽然钱数不多,但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他让人发现了真善美,给人传递了正能量。姚志光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不仅充分体现了鹿州监狱警察职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朴实的精神风貌,同时也体现了鹿州监狱警察职工的执着与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