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监狱由于新收押罪犯的病例资料不全、病史情况掌握不到位,在罪犯出现突发性疾病时,导致监狱应对不及时,容易引发监狱执法纠纷,影响监狱执法形象和正常监管秩序。佛山监狱对比2014年和2015年新收押罪犯人数比例,发现2015年新收押病残犯人数相比2014年上升了5.8%。为规避收押病残犯的执法风险,佛山监狱采取对新收病残罪犯进行摄影录像等措施,强化新收押病犯的证据保全工作。
做好新收押病残犯的摄影录像工作。在收押新的病残犯时,要求病残犯手持病历和药品在摄像机前,自述身体状况和健康情况,以此证明该犯在入监前已有病史以及携带的药品、病历移交情况。对身体健康罪犯身体轻微残疾或存有刀伤、手术痕等疤痕部位,也进行摄影录像留底,防止罪犯在发生纠纷时,将已有的身体损伤归结于监狱执法。所有的视听资料统一移交给监狱证据保全中心保存,利用“云端平台”数据库,对数据进行长期保存,做到随取随调,为监狱发生罪犯突发性疾病或受伤致残事件等举证工作提供了保障。
及时做好资料登记移交工作。设立《入监新犯药品移交登记表》,该台帐包括罪犯姓名、物品名称、移交时间、看守所移交人、监狱狱政科接收人、医院监区接收人等项内容,对新收押罪犯的药品物品移交进行全面登记,并记录相关责任人,确保警察履职到位。同时,将新收押犯所携带的药品和病历进行登记造册后,第一时间移交医院监区保管,让医院医生能及时了解新收押罪犯身体情况,及时掌握罪犯药品使用情况,如罪犯所携带的药品用完了,可以针对病情在监狱的药库里使用其他特效药或购买相应药品。此外,结合监狱巡诊制度,即使病犯分流到其他监区,也可以做到对其病情长期跟踪。
主动加强与送犯单位的业务联系。通过与云浮、江门以及湛江等地15个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定人、定时、定项”联系工作机制,每一批新犯接收前,都事先安排狱政管理科专人联系看守所,提前了解新投犯的健康状况,要求看守所对拟投送到佛山监狱的每一名罪犯都必须要携带体检资料。在接收新犯当天,对新犯病历、新犯随身携带的药品、体检报告、健康检查笔录等内容进行逐一核查,确保新收押罪犯的身体健康状况资料齐全。(佛山监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