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监狱“三抓三强化”构筑廉政建设防护网

时间:2015-07-15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作者:

 今年来,浙江省第一监狱深化干部轮岗交流、重大事项报告、警务督察三项机制,全力打造“制度预防、查防结合、全程监管、重掐苗头”的廉政建设防护体系,确保队伍安全。
  一是抓实制度建设,强化干部正常轮岗交流机制。出台《浙江省第一监狱民警轮岗交流办法》,明确民警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关键或重要岗位工作满3年,敏感岗位工作满2年必须轮岗交流,从制度上解决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转不动、走不了”情况,为廉政安全提供制度保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制度执行,使民警树立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的认识,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配合,形成良好的交流机制。
  二是抓准重要环节,强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召开各级领导干部会议和民警职工大会,强调落实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必要性,端正认识。实行分层报告制度,分监区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支部及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普通民警职工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支部报告,由支部向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全监民警职工个人财产、婚姻等重大信息情况登记,全面掌握民警职工最新状况;并组成核查小组,逐个调查核对信息,及时登记归档,对隐瞒不实情况深入调查,做到“水清石明”。落实责任制,实行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一把手首问制,建立当事人追责制,根据所发生重大事项因未及时报告所造成后果和性质不同,采取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置措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抓深执行监督,强化警务督察力度。配备执法纪录仪,规范警务督察工作,强化证据固定。拓展警务督察宽度,提前介入与监狱发生经济往来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情况考察、产品检测环节,提前开展重点人员约谈,重要业务流程监控,把监督关口移到最前端。同时,延长对进入监狱使用环节的各类事、物的跟踪检查,后移事后督察关口,确保监督有始有终。延伸警务督察深度,做到“四结合”,即日常督察与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督察相结合,普遍巡查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内部督察与外围走访暗访督察相结合,前期问题督察与后期处置后“回头看”督察相结合。真正做到督察介入全过程、覆盖全方位,切实推进民警职工自觉守纪、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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