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上,福建省榕城监狱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是福建省榕城监狱在前两届省直文明单位的基础上晋升此殊荣。
近年来,榕城监狱在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始终坚持以文明创建工作统揽监狱工作全局,坚决贯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针,围绕“发展文化、共建和谐、文明升级”的工作思路,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大力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的同时,以创建为抓手,高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连续15年实现司法部提出的“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四无”安全目标,整体工作走在全省监狱系统的前列,环境卫生、生活秩序、民警、职工文明素质和监狱基础设施建设都有了明显改观。先后受到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国家司法部、福建省委政法委、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直机关文明办等上级机关的表彰。同时,通过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及创建活动,为监狱工作提供了精神支撑和价值指引,培育了集体荣誉感,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最近,榕城监狱党委又号召全监广大民警职工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监狱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监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争创省级第十三届文明单位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监狱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