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塘监狱“三个抓好”不断规范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时间:2015-08-06信息来源:黎塘监狱作者:

 新形势下,监狱刑释人员的法律文书送达和衔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进一步健全刑释人员“无缝衔接”要求的工作体系和管理机制,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黎塘监狱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多措并举,不断规范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进一步完善“三类”人员的释放出监衔接制度,为刑释人员铺设了一条宽阔、充满希望的回归之路。

一、认真抓好刑释人员释放工作

监狱认真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法律文书的内容和发放时间,做到内容详实,发放准确、及时。做好刑释人员(非减刑释放)的释放工作是黎塘监狱2015年度工作目标之一。监狱狠抓法律文书制发的规范性、准确性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前一个月将刑释人员通知书、回归保护建议书、出监评估表分别寄送当地司法局安置办和公安局,保证刑释人员在回归社会前,当地安置帮教组织能够及时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及时对刑释人员实行帮教。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释人员,监狱及时将剥夺政治权利告知书、释放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刑释人员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和人民检察院。今年1至7月,黎塘监狱释放刑释人员达到511人,其中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20人,刑释人员数较多,需制作、填写和寄送的法律文书上千份,法律文书寄送率和刑释人员衔接率都达100%。

二、认真抓好减刑释放人员释放工作

监狱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罪犯减刑释放人员的“无缝对接”工作。减刑释放的“无缝对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此,黎塘监狱各监区从文书的制作、手续的办理、人员的交接等方面作了详细的安排,明确了责任人。监狱在减刑释放人员释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逐一将减刑释放人员和减刑释放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释人员通知书、回归保护建议书、出监评估表、执行通知书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寄送到了当地司法局安置办、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监狱严格按照减刑释放的有关规定,真正使刑释人员的释放、安置帮教工作实现“无缝对接”。今年1至7月,监狱开展的减刑释放工作案例达到515件,释放515人,其中附加剥夺政治权利46人,减刑释放人数是其他监狱的全年之和,减刑释放工作材料较多,相关法律文书寄送率和刑释人员衔接率都达100%,监狱减刑释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认真抓好假释人员出监工作

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规范地开展假释工作,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改造罪犯中的具体体现。对此,黎塘监狱不断加强调整刑事奖励结构,在提请假释工作程序上,依法严格把握假释的适用范围,通过狱务公开等制度,广泛接受假释工作监督。为促进假释工作顺利开展,监狱不断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监狱在假释裁定书批准下来后,监区负责假释工作的警察对假释人员做好出狱前的思想对接工作,并传真假释人员告知书通知矫正部门做好衔接准备;释放当天,监区警察嘱咐假释人员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社区矫正,并面对面地与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文书的对接工作。假释人员离监后三个工作日内,监狱将假释人员的假释告知书、社区矫正保证书、假释人员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一式三份分别寄送司法局、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今年1至7月,监狱通过开展大量假释工作,共假释48人,其中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人,法律文书寄送率达100%。

黎塘监狱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法律文书送达,让刑满释放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更规范、更完善、更有社会效应,为推进平安、法治、文化监狱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黎塘监狱 廖建成 卢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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