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监狱结合工作实际,立足监狱罪犯改造评估体系新常态,规范开展罪犯个体改造质量评估,组织跟踪调查,强化反馈改进和结果运用,不断增强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一是入监改造质量评估体现“甄别”。新收犯甄别工作方面,将致力于罪犯服刑能力的评估,将罪犯的服刑能力与改造需求相结合,以标准化施测的心理测量结果为依据,贴近罪犯改造实际,对罪犯在改造难度、危险程度和恶性程度的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中期改造质量评估体现“矫正”。押犯监区在矫治监区指导下组织开展罪犯自评和民警评议活动,评估的标准是认罪悔罪、服从管教、行为规范、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和心理健康六个方面,以72分作为评估质量的量化指标。中期评估结果作为制定(或修订)个别化矫治方案的重要依据,也可以作为罪犯是否适用重要岗位、计分考核和行政奖励等措施的参考依据。中期评估在保证重点人员全覆盖、个别化矫治覆盖面不低于10%的基础上,向考核排名靠前人员延伸,进一步发挥个体改造质量评估在服积分子评比、勤杂事务犯选用上的功效。
三是出监改造质量评估体现“对接”。按照省局关于罪犯个体改造质量评估的相关要求,矫治监区将认真组织即将出监罪犯对改造经历进行书面总结,监区(分监区)民警综合评分,确定定等档次,同时认真开展刑罚体验(即XT)检评、重新犯罪(即CX)检评、个性心理(即COPA-PI)测试。心理咨询师还逐人进行出监前综合谈话,重点了解罪犯对犯罪的再认识、有无合法就业技能、出监后打算、社会(亲情)支持系统完善程度、对未来的态度,并对谈话做出分析评价。最后,评估办对每一名出监罪犯的思想和行为矫治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根据汇总分析结果,对每一名出监罪犯提出了重新犯罪可能性较大、一般或较小的综合结论,以及回归保护或社区矫治的建议。“罪犯出监评估报告”将由监狱相关业务部门录入到协同矫治系统,并随罪犯出监档案一并寄送到罪犯户籍或常驻地的政府相关部门。
近年来,宿州监狱累计完成了1000余人的首次入监评估,今年以来,完成了19人的二次入监评估, 全员组织了300余人的中期评估,80余人的出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