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中监狱六举措开展“坚决整治警察纵酒行为专项活动”

时间:2015-08-24信息来源:监狱信息网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整治监狱人民警察纵酒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监狱工作实际,从8月份起至年底,桂中监狱在全体警察中开展一次“坚决整治监狱人民警察纵酒行为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监狱采取六项措施切实抓好活动的开展。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开展。监狱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专项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要求、整治内容、方法步骤等,确保活动能扎实开展。

二是召开动员会,提高思想认识。8月7日,监狱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布置开展监狱整治警察纵酒行为专项活动。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与专项活动部署要求,对本单位警察作再动员、对本单位开展活动作再部署。

三是签订承诺书,增强约束力。监狱要求各单位组织警察于2015年8月20日前签订《桂中监狱人民警察禁止纵酒行为承诺书》,保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六个严禁”的行为:即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严禁着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携带枪弹、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承诺书签定并上交组织干部科审查后,由政治处备案存档。

四是开展学习活动,建立教育机制。监狱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日、各项会议、集体活动,对民警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和提醒教育。监狱各党支部加强警察学习教育,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之中。认真学习剖析系统内典型警示案例、身边人的具体事例,把警示教育作为学习常态,广泛教育引导广大警察深刻认识酒后失德失态、酒后滋事闹事、酒后影响工作,甚至酒后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危害性,自觉革除饮酒中的陋习,培育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养成“健康、文明、适量”饮酒的良好习惯,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建立文明饮酒常态教育机制。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监狱把整治警察纵酒行为与深化警营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营造监狱机关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组织、宣传部门将通过统一制作悬挂禁酒提示牌、定期出版宣传板报、编发(广播)通讯稿件文章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和谐的饮酒文化,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树立良好的监狱人民警察形象。

六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监狱纪委、监察、组织、警务督察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察;警务督察部门强化日常督察工作,并采取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大对违反“六个严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民警纵酒行为和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及时点名通报曝光;对因纵酒导致违法违纪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年内不能提拔任用,不安排外出培训学习,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通过开展整治监狱人民警察纵酒行为专项活动,进一步深化警察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对警察的监督管理,使广大警察养成健康文明生活理念,改进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树立良好监狱人民警察形象。

 

 

(桂中监狱/谢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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