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严管理警察队伍,加强对警察的管理和监督,更好的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近日起,贵港监狱制定并实行警察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警察外出请示、请假、报告事宜,推进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
明确规定需要履行请示报批手续的外出情形。警察离开单位所在地,除参加法定会议、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以及已经办文批准出国或到区内(外)的学习培训、考察访问、自治区级及监狱管理局组织的重要活动外,在其他情形比如计划外出考察、参加各种论坛或活动、因公需要离开贵港市的,按照警察职务和外出时间的不同,必须履行书面请示手续或口头请示报告手续,并在外出前到政治处登记备案。
明确规定需要履行请(休)假手续的情形。警察请公休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以及其他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说明请(休)假事由、时间、期间工作安排及休假目的地等,并根据警察不同职务和请假时间长短,分别由不同的领导审批,同时在政治处备案。
统筹安排警察外出、请(休)假,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为了保证监狱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又能保障警察的合法休假权利,要求警察请(休)假要尽量错开监狱的重要活动,严格控制集体外出,机关各科室、各监区正、副职领导、分监区领导不安排同时请(休)假。警察请(休)假须提前两个工作日报告,请(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或改变行程的,须请示并经同意。警察外出、请(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
(贵港监狱 吕凤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