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戒毒管理局局长陈玉海率领《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工作纲要》督导组,来杭检查《纲要》推行工作情况。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姚永清及省属戒毒单位、温州、嘉兴、绍兴、舟山等地司法行政戒毒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督导。
督导组一行12人来到位于富阳区的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检查《纲要》运行推进工作情况。首先抽取了包括该所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25名民警进行业务知识测试,随后认真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着重围绕“贯彻《纲要》15条”分组到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等“四区”和戒毒医疗、心理矫治、康复训练、教育矫正、诊断评估等五大专业中心,通过检查日志、监控,查看现场、台帐,座谈询问、讨论等,对标督导具体运作情况。省督导组对杭州因所制宜推进《纲要》运行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对市富春戒毒所民警队伍给予了“纪律好、风气好、人心齐、自我要求高”的高度评价,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提升民警队伍专业能力、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等三点要求。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声华对省督导组对杭州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悉心指导表示感谢,同时要求市富春戒毒所进一步调动主观能动性,抓住未来发展空间大的契机,切实提升民警的戒毒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快《纲要》全面推行工作步伐。他在陪同督导过程中,还重点检查了该所安全生产工作及化工产品、原材料等使用、管理情况,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大如天,要以防为主,重在防患于未然。
市司法局办公室、戒毒管理处、监狱戒毒安全生产处和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负责人陪同。
(来源:杭州市富春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