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学习贯彻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精神

时间:2015-09-08信息来源:福建省榕城监狱作者:

9月7日上午,福建省榕城监狱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在8月28日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朱清和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何静彦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省市共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同时,还将《关于印发朱清同志和何静彦同志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省市共建推进会上讲话的通知》挂在监狱内网,供大家下载学习。

会议指出,精神文明首先是作为监狱执法主体的全体监狱警察的价值取向和思想意识的反映。监狱各项工作发展得越快,相应地精神文明程度也就越高。监狱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法治监狱、文明监狱、平安监狱,树立具有新时期社会主义监狱形象的重要保障和根本举措。因此,会议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是继续注重结合抓好文明创建工作。要始终坚持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监狱工作紧密结合,继续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纳入监狱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加大政治建警力度,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警每周政治学习制度,着重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对监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强化队伍理论武装。

二是继续搭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平台。要继续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保障机制,监狱党委班子成员兼任创建领导小组成员,设立文明办,各科室、监区负责人兼任文明办成员,继续坚持把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责任制中,规范运作,主动作为,推动创建工作向基层、向全员深入开展,使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成为推动民警队伍建设、监狱安全管理、罪犯教育改造的有效载体。

三是继续强化巩固精神文明建设阵地。要继续注重联系社区民众,坚持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帮困助残,奉献爱心,为构建和谐社会传递正能量。要在广大民警职工中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积极参与省市共建文明城市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继续突出抓好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交通、优美环境、志愿服务、道德教育等“六大共建”,每年组织民警职工无偿献血,走进共建社区、挂钩单位开展帮扶慰问活动。要继续注重立足现有条件,坚持克服困难、主动作为,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福建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供更加优质服务。

四是继续构筑创建精神文明新机制。榕城监狱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借鉴和运用监狱系统及社会各界先进建设理念,不断创新自身建设模式,要注重融合融入,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与“五位一体”建设紧密结合,与抓实机关党建紧密结合,凸显时代主题,丰富文明内涵;继续发挥好“四个结合”的工作机制,即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与精神文明相结合,将保一方平安与精神文明相结合,将罪犯管理与精神文明相结合,将提高警察队伍素质与精神文明相结合。使文明创建活动既有连续性、又富有创造性,使创建活动更加扎实有效。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榕城监狱继续要以创建第十三届(2015年-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全局意识,继续认真抓好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文化建设试点、监狱系统绩效工资考评试点、罪犯规范化管理考核试点工作和福建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管理服务,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推动监狱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省委提出的“百姓富、生态美”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