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认真做好特赦四类服刑罪犯工作

时间:2015-09-10信息来源:榕城监狱政治处作者:

连日来,福建省榕城监狱为了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按照中央政法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要求,在省厅、局的领导、部署下,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积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四类罪犯的特赦工作。

一、及时宣传,形成氛围。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监狱高度重视,成立了罪犯特赦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以会议代训等形式,对广大民警进行深入广泛的学习和动员,并将本次特赦的内容精神等迅速传达给每位民警,增强执行刑罚、依法执法的责任意识。在罪犯方面,召开了全体罪犯动员会、座谈会,并通过本监狱的《榕光报》、《春晖报》以及墙报、内网等多种载体与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罪犯充分认识到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为依法有序开展特赦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认真排查,周密部署。一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中央政法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所确定的特赦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民警加班加点审阅罪犯卷宗,摸排符合特赦条件的人员。二是进一步明确特赦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部署实施特赦决定的各项工作。三是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特赦,坚持严格范围、审慎稳妥、依法进行,切实做到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接受监督,做好特赦。根据规定和要求,明确了要严格遵循特赦案件的办理程序,规范案件办理,接受监督。鼓山地区驻监检察室肯定了我监开展“四类服刑罪犯”特赦的前期工作。目前,对初步排查出符合特赦条件的18名服刑人员正按有关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返回原图
/